日前,礬山鎮內山村一家有機玻璃加工廠因污染環境被執法部門處罰,關閉停止生產,并處罰金4萬元。
據礬山環境監察中隊查實:該有機玻璃加工廠創辦于2013年12月,占地2畝,廠內主要設備有6臺存熔爐,1座3噸容量反應爐及2個儲存罐等,未建設環境保護設施,未經環保部門審批。該廠于2014年3月擅自投入生產,產生的廢水、廢氣未經處理直接向外排放,嚴重污染村莊環境。
日前,礬山鎮內山村一家有機玻璃加工廠因污染環境被執法部門處罰,關閉停止生產,并處罰金4萬元。
據礬山環境監察中隊查實:該有機玻璃加工廠創辦于2013年12月,占地2畝,廠內主要設備有6臺存熔爐,1座3噸容量反應爐及2個儲存罐等,未建設環境保護設施,未經環保部門審批。該廠于2014年3月擅自投入生產,產生的廢水、廢氣未經處理直接向外排放,嚴重污染村莊環境。